- 增 闢 畫 廊 或 展 示 空 間 及 攝 影 室 , 以 充 實 展 陳 空 間 。
- 擴 大 藏 書 空 間 , 增 加 藏 書 量 。
- 加 強 社 區 文 化 意 識 , 輔 導 成 立 社 區 戲 劇 、 舞 、 室 內 樂
團 , 培 育 人 才 , 配 合 廟 會 , 節 慶 安 排 演 出 , 使 藝 術 生 活
結 合 。
- 協 助 充 實 田 園 藝 廊 展 演 設 備 , 輔 導 正 常 營 運 , 以 期 觀
光 與 藝 術 結 合 , 帶 動 地 方 繁 榮 。
- 普 查 本 縣 藝 文 作 家 資 料 建 檔 , 以 保 存 鄉 土 文 化 資 產 ,
充 實 中 心 館 藏 。
- 於 八 十 五 年 度 內 在 全 縣 各 鄉 鎮 完 成 民 間 文 學 採 集 工 作
, 將 全 縣 民 間 文 學 資 料 做 有 系 統 而 且 科 學 性 、 全 面 性 和
代 表 性 的 整 理 。
- 結 合 社 會 資 源 , 加 強 徵 募 組 訓 義 工 , 擴 大 並 帶 動 文 化
參 與 層 面 。
- 推 動 行 政 電 腦 化 , 提 昇 服 務 品 質 。
- 結 合 地 方 節 慶 、 辦 理 假 日 廣 場 、 藝 術 歸 鄉 等 活 動 。
- 發 掘 地 方 文 化 特 色 , 結 合 地 方 資 源 , 擴 大 辦 理 文 藝 季
活 動 。
- 賡 續 辦 理 地 方 歷 史 文 物 、 史 料 之 整 理 、 研 究 並 出 版 文
獻 史 料 叢 書 。
- 配 合 中 央 及 省 頒 文 化 政 策 , 導 民 眾 愛 惜 、 維 護 地 方 文
化 資 產 , 暨 保 護 天 然 資 源 及 生 活 環 境 。 以 促 進 民 眾 瞭 解
地 方 歷 史 與 文 化 發 展 之 源 流 , 及 環 保 意 識 之 重 要 。
- 加 強 建 立 本 中 心 文 物 典 藏 之 計 劃 及 作 業 制 度 , 並 充 實
地 方 文 物 收 藏 特 色 , 以 完 成 博 物 館 之 重 大 功 能 。
- 致 力 於 民 間 傳 統 工 藝 之 維 護 與 發 揚 , 並 加 強 研 究 、 推
廣 , 期 使 傳 統 工 藝 之 美 與 現 代 生 活 相 結 合 , 而 達 成 生 活
藝 術 化 、 藝 術 生 活 之 目 標 。
- 積 極 辦 理 文 物 圖 片 下 鄉 巡 迴 展 覽 , 期 使 文 化 活 動 從 文
化 中 心 延 伸 至 縣 內 各 鄉 鎮 , 實 現 城 鄉 文 化 均 衡 發 展 之 目
標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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