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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增闢畫廊或展示空間及攝影室,以充實展陳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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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擴大藏書空間,增加藏書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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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加強社區文化意識,輔導成立社區戲劇、舞、室內樂團,培育人才,配合廟會,節慶安排演出,使藝術生活結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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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協助充實田園藝廊展演設備,輔導正常營運,以期觀光與藝術結合,帶動地方繁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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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普查本縣藝文作家資料建檔,以保存鄉土文化資產,充實中心館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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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於八十五年度內在全縣各鄉鎮完成民間文學採集工作,將全縣民間文學資料做有系統而且科學性、全面性和代表性的整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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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結合社會資源,加強徵募組訓義工,擴大並帶動文化參與層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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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推動行政電腦化,提昇服務品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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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結合地方節慶、辦理假日廣場、藝術歸鄉等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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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發掘地方文化特色,結合地方資源,擴大辦理文藝季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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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賡續辦理地方歷史文物、史料之整理、研究並出版文獻史料叢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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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配合中央及省頒文化政策,導民眾愛惜、維護地方文化資產,暨保護天然資源及生活環境。以促進民眾瞭解地方歷史與文化發展之源流,及環保意識之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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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加強建立本中心文物典藏之計劃及作業制度,並充實地方文物收藏特色,以完成博物館之重大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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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致力於民間傳統工藝之維護與發揚,並加強研究、推廣,期使傳統工藝之美與現代生活相結合,而達成生活藝術化、藝術生活之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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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積極辦理文物圖片下鄉巡迴展覽,期使文化活動從文化中心延伸至縣內各鄉鎮,實現城鄉文化均衡發展之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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